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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负债后很难摆脱债务危机?
发布时间:2022-11-05编辑:[admin]阅读()
根据权威部门数据显示,在发达国家,债务人的平均负债时间为1-3年,而我国的平均负债时间为3-9.5年。
通俗的解释就是说:在我国,负债后几乎要花3-10年,才能从债务泥潭中解放出来,这远远高于大部分国家。
有人说,这是中国的法律对债务人太过宽容,在我看来,恰恰是我们对债务人缺乏甄别机制。所以导致让恶意的和非恶意地混合在一起,法律上严也不是,不严也不对。
而对于非恶意未能偿还债务的,又太过严厉,让这部分人无法正常参与创造,甚至丧失偿还能力。
这才是债务纠纷无法化解的原因。当然,这有法律之上的漏洞,也有社会和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偏见。
一说到债务,很多人就拿诚信说事,甚至认为中国人没有外国人讲诚信;简直是荒谬!
而我们呢,只要听见亲戚朋友谁借钱了,总会在背后嚼舌头根子,认为借钱是见不得人的事,甚至借钱的人会低人一等。不是有些债权人经常说:有本事别借钱啊......
而债务人也把负债看成是不光彩的事情,有的在亲戚朋友那里借了钱,连说话都觉得不自然,就算是把钱还了,也总觉得欠人家一个人情,自卑心理会伴随他们一辈子。
这还不是最主要的,要命的是一旦债务人偿还不了债务,那么债务人就变成了过街老鼠,人人喊打。
创业本身就是一件风险事业,尤其是我国的创业者的特殊性,一没有资金,而没有可借鉴的经验,于是失败的概率就非常大。
但是,一旦创业失败,就会被戴上“老赖”的帽子,纳入失信人名单,进行惩戒,这本身就完全违背了经济发展规律。
再者,谁的人生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,尤其家庭生活出现危机,资金出现断裂,再正常不过。
但是,这些在债权人看来,就是不可原谅的错误。把暂时偿还不了债务,当成赖账,当成不讲诚信。
不管是社会,还是债权人,或者法院,带着有色眼镜看待债务人,根本不分青红皂白,将所有偿还不了债务的人,统统打入“老赖”的行列,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如此行事!
虽然其中不乏有哪些投机倒把之徒,但是其中更多的是因为无力偿还债务,所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被纳入失信人名单。
当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名单之后,处处限制,联合惩戒。工作单位拒绝,做个小生意,处处受限,甚至被合作对方抛弃。
所以,笔者的主张是,对于债务纠纷的审判,必须完善对于债务人的甄别机制。不能听信债务人的委屈和困难;更不能只听信债权人的一面之词。
只有将债务人从恶意和非恶意中区分出来,才能让恶意逃废债者在法律的威严之下,履行偿还义务;也能让非恶意的不再受社会的歧视和误解,不再受债权人无尽的催收,也才有机会东山再起,创造财富偿还债务。
我所说的包容,不是指对他们的错误行为进行包容,而是要能够接纳他们进入社会,参与社会劳动。
事实上,现在大家对于债务人的态度,非常冷淡,这也印证了那句话“笑贫不笑娼”。
只要债务人失败了,没钱了,即便是再好的关系也会疏远,再有利的合作,也会终止。
大家对于债务人敬而远之,生怕自己被黏上,而债务人在不知不觉中已经社会性死亡了。
有一说一,当债务人失败后,在原来的圈子里,很难有所作为。有的人不但不帮你,反而会落井下石,设置障碍。当然,这些人也是平常跟你走得最近的。
如果,在他们落难之时,能给予他们一些理解和宽容,也许债务关系不至于恶化。
对于债务人采取一棒子打死的做法,只能让无偿还能力的债务人雪上加霜;倘若债务人无法东山再起,那么债务化解就是一句空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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